第145章(1 / 2)

第145章

这几天于晓燕的日子过的相当不错。

主要是,她也没什么事。虽然刘行那边说是光速,但解除老合同,再签新合同也还是要有步骤的,再之后呢,还要改剧本……

于晓燕就是打听到哪里有老戏骨的剧,就去观摩观摩,剩下的时间就都窝在刘行的健身房里了。

刘行并不是每天都在,但连岩基本都在,从招式上来说,他不是太能比得上刘行,但力量更大。刘行的拳于晓燕还能接,连岩的,她如果不是做好准备,就不怎么敢接。对此连岩的说法是她还不懂怎么发挥出自己的力量:“你能把沙袋打破,力量上应该是和我差不多的,不过你发挥不是太稳定……”

连岩嘴上说着,脸上的神色则有些古怪,他想不懂这种奇怪的事情是怎么出现的。

于晓燕努力点头表示你说的都对,然后每天愉快的和他磨练自己,然后打着打着,连岩就不是她的对手了……

连教练对此再发表不出任何看法,他是这么同刘行说的:“我是知道她欠缺经验,可也不能进步这么快吧!”

刘行对此的反应是哈哈大笑。

“你现在也不见得能打过她了。”

“我上次也没有打过她啊。”刘行对此特别坦然,连岩翻了个白眼也不再说什么了。

刚回来的时候于晓燕想的是,怎么也不能再混上震天的名号,而现在,是基本已经不想这个事了。这首先是,她差不多也认命了,当她在高空上努力擦窗,吓的泰学宏麒麟臂都出来的时候,什么娇柔可爱已经和她无缘了;第二则是于晓燕同学现在自忖自己……是有那么点演技了——她都接住宏哥的戏了,还不是有演技?没演技被叫震天是尴尬,有演技,那震天……都不只是震天了!

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这种每天都会变强的感觉实在太美好了,虽然不是强在演技上吧,也很美好。

只是她现在的这种变强,是建立在融会贯通上,是消耗上一次模拟带出来的结果,她就想着什么时候再开一次。而现在……这就是,还要再等啊!

想到这里,她就有些抑郁,王晓华以为她是被骂的缘故——早先她在节目里就被骂过,不只是她,泰学宏都被骂过,不过过去拿都是毛毛雨。这一次则因为最后的结尾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期,骂声格外响亮。于晓燕在这里就被批人设完全崩了,当然,这是最后的总结,那些人骂起来可不会这么客气。

王晓华此时就安慰她道:“燕子,这正说明你红了啊。”

于晓燕一时没反应过来,啊了一声,王晓华很用力的点了下头:“就是这样。你看,我想让人骂,还没人呢。”

说到这里,她双手张开,对着吊灯:“上天啊,赶快出来一个人骂我吧!”

于晓燕看着她,上前一指她的额头:“呔,你个妖孽!我来代替上天骂你!”

“……你才妖孽呢!”

两人闹作一团,旁边的薇薇姐一笑,在自己的报告上又添加了几行,然后,有些心虚的发了过去。公司发展的快不快?快,但赚到钱了吗?还真没有……新签的几个艺人都是新人——虽然已经在群演里混了好几年了,但没出头,就都还是新的。

虽然每天都帮他们接到戏了,可本身片酬都在那里,公司随便也分不到多少。于晓燕的身价是上去了,但她早先和她签的是少有的二八,三十万的广告费,公司也只能拿到六万块。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不少,对一个公司……只是于晓燕和王晓华她们现在住的这个公寓,每个月都要四千了。所以公司现在还是靠贴钱在运营,当然,因为大老板出手丰厚,也是不缺钱的,但现在他们也许、大概……还需要一个公关?

其实也不是很欠缺,但早先大老板对她有过交代……

想到这里,她又向于晓燕那边看了一眼,当时的情景她可是记忆犹新。

“我对这一块不了解。”那一天李和同穿了一件白色T恤坐在她对面,她立刻把原本就挺值的腰板又往上挺了挺。很奇怪,李和同的容貌非常无害,好看,纯真,双眼有一种如同婴儿或者动物似的纯洁,薇薇姐知道这有点不太礼貌,但她真有这种感觉。

但他一说话,特别是他一郑重其事的说话,立刻就给人一种压迫感,就仿佛他说的话就是真理,你必须要听似的。

“您放心,我一定用心来做!”她当时是这么回答的,只以为李和同是在敲打她,毕竟李和同给她的权限是真的大,合同可以自由掌控,商业合作也可以自由掌控,甚至连人事也没有什么要求。简直就是李和同出钱给她办公司!

“一定不会辜负您的希望!”

李和同看了她一眼:“有什么需要……你都可以提。”

“您放心!”

她再次保证,李和同终于不再说什么。当时她也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李和同敲打她是应该的,她没有任何不适不满。但是当天晚上她又接到了李和同的电话:“我说的是任何有利于于晓燕的条件,你都可以提。”

她一怔,李和同又道:“我一直希望能报答她,但她好像就喜欢这个,所以,什么条件都可以。”

她当时的感觉就是,这真是史上最值钱的面包和酸奶啊。

不过后来她也没有提过什么要求,主要当时于晓燕已经在大哥的剧组了,综艺这边又正火着,其他方面就是待价而沽完全不用急……那现在她提提?嗯,她就提一下,也不是必须达成。

于晓燕这边的不开心属于一种小郁闷,何桃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了,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的看着自己。

过去她从不会这么看自己,不是不在意,而是不需要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