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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

淮北春申军的主将是都尉潘玉——一个在底下兵士面前沉静寡言,在长官面前能说会道的淮北汉子。

主帐很宽敞,俨四第一次进,进帐就看见一幅巨大的淮北地勘图悬在帅案的后面,旁边一个木架上挂着银光闪闪的铠甲和长戟。

潘都尉正跪坐在案边,几乎把整个身子都扑在地勘图上,他右手持灯盏,正一寸寸照过图,左手手指不断摩挲那些用朱砂圈出的地区。

俨四瞥了一眼那些红圈——都是被撚军东西南北王所占领的城乡。

潘都尉自小习武,俨四的脚步再轻,也如风掠过草地,立刻惊起他武将的神经,他猛然回头,正瞧见俨四在看地图,“小兄弟,你认识这上面的字?”

军中将士认字的不多,读过书的更少之又少,潘都尉最是惜才,一心想从自己的新兵窝子里拣出个能文能武的军师。

未等俨四回答,王参将掀帘进来,粗鲁地挤开俨四,朝潘都尉抱拳行礼。潘都尉与俨四的交谈被打断,潘都尉的脸上明显不快,淡淡应了一个“嗯”。

王参将转身就往俨四膝盖窝踩,想把他一击踹软,嘴里嚷嚷:“小狗崽子,见了主将也不拜,是想吃军棍了吧!”

俨四的膝盖没有一丝曲,反倒挺得像棵松,用眼刀子刮一眼王参将,并不作言语上的纠缠,他伸平双臂,把头埋到双臂间,抱拳,简单行了礼,“见过潘都尉。”

“狗崽子——”王参将伸脚又踹,脚踹在俨四大腿上,却好像踹在了最硬的石头上,任凭他使出吃奶儿的劲,俨四就是岿然不动。

“够了!”潘都尉厉声阻止,“站到一边去,别让外人笑话!”

外人,这儿还有不隶属于春申军的人在?

俨四正在纳闷,耳畔响起一个青年的声音,那声音如敲在玉与冰上的一串清音,干脆响亮,“稀奇!稀奇!老潘你看看——”

帐帘被掀起,从帐外射来一束耀眼的光,光化作一个魁梧少年,身着铠甲,英姿挺拔,踏着流星步进来,再看他手里拎的——竟是俨四的砚台和笔。

潘都尉抱拳行礼,“高将军,让您见笑了。”

北境邓国公帐下——本朝最年轻的上将军高晴正向俨四走来。

高晴摆手,“老潘,叫我雪霁就好了,这又不是北境,我不是你们的将军。”他看向俨四,将砚台和笔拎高,在俨四面前晃来晃去,“十四两白银一方的徽州歙砚,二两白银一支的北境狼毫。小子,你出手挺阔啊!”他转向潘都尉,“老潘,看来你这不缺钱,怎么样,借我点粮食,也让我们北境的将士们好好吃上一顿饱饭?”

俨四皱眉。

北境还是缺粮?

“高将军真会开玩笑,眼下哪里都缺钱缺粮,我们这儿每日的粮食都是按例分发,也只是堪堪吃饱。北面,国公爷把兵养得个个铁骨铮铮,守疆如同筑铜墙铁壁一般,把北鞑靼隔绝在中州之外。正是因为有了国公爷与上将军这类天兵神将的存在,才让我们这些中州的小兵府得以疏通经络,展开一些手脚,去收拾些诸如撚军的杂牌军。”潘都尉闪过身,平划手臂,做了个请的动作。

高晴大刀阔斧走过去,直接在主位坐好,双脚一擡,搁在桌案上,靴底朝着三人。他把砚台和笔丢到桌案上,“老潘,你的一张嘴还是又油又腻。”

高晴虽在同潘都尉说话,眼睛却盯着俨四,目光如同锥子,要把俨四砸得透透的,他从怀里扯出一叠纸,“哗啦哗啦”在空中抖开,然后大声念出那纸上的字,“俨四——嗯?——狗!洛北人氏,年十五,家有良田一百一十二亩,认字——略过——废话——也是废话——完了。”他擡起头,丢掉俨四的过所,严肃问他,“你叫俨四狗?小子长得挺精神的,不像叫这个名字的人。”

俨四的嘴角抽了一下,“尊者赐名,”他把后半句吞下,“也不是我自己乐意的。”

高晴戳戳砚台和笔,“用得起这些东西,看来,你在军中吃得很饱。既然出身耕读之家,干脆也凑庸代役嘛,躲在家里读书,说不定还能读进朝堂,在战场上,没准明天就死了。”

俨四说:“千金难买爷乐意!你管我?”

高晴胸腔里迸出大笑,突然脸一冷,从座上蹦起来,冲过来一把拎住俨四的衣襟,“不知道怎么的,老子就是看你不顺眼。说,你这假过所是哪儿来的?是不是撚军派来的探子?”

俨四想挣脱,但高晴实在臂力过人,只得任凭他拎着,咬牙道:“巧了,我也看你不顺眼。高雪霁,你不在北境帮邓国公打鞑靼,跑淮北来做什么?莫不是当了逃兵?”

“你个狗崽子!”

俨四怒道:“小爷最不喜欢别人叫我小狗崽子!”

正当俨四和高晴对上之时,一个人影从帘里蹿了出来,牛一般顶开高晴,横在二人中间。

“不许你欺负我哥!”严春死死抱着高晴。

高晴和严春两个高大人影迅速弹开,针尖对麦芒,互相瞪眼。

高晴问:“你又是哪根葱?”

严春红着脖子,“我是他弟!”

高晴又说:“这么说,你也是撚军的探子咯!”

严春又要扑上去,被俨四一把兜回来,拎到身后放好。他看看兄弟两人近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容貌,暗叹了口气。

这对同父同母的亲兄弟绝对拥有一脉相承的呆气!

高晴死咬着俨四过所上的糊迹,严春回怼是因为他哥不喜欢别人叫他狗,高晴便问候了俨四父母的品味,两兄弟眼看就又要缠打在一起。

这两兄弟吵得俨四脑仁子疼,怒吼:“闭嘴,高雪霁!”

一霎间,严春的表情僵住,嘴巴长得老大老圆,眼看就要流出哈喇子,他呆呆望着高晴,眼睛里渐渐溢出星光,缩着头,嘤一声,娇羞地藏到俨四身后去了。

高晴复又坐回主桌,跷起二郎腿,盯着俨四与严春,吵架吵得累极了,仿佛刚经历过一场大战。

潘都尉的双手垂在腹前,脸上挂着微笑,手指愉悦地交叉,打节拍,不言不语不动。

王参将最是愿意火上浇油,“高将军,既然他二人是贼军的探子,即刻就关起来,严加拷问吧!”

高晴骨头突起的手掌快速击打桌案,“砰”一下按在桌案上,用下巴戳俨四,“小子,你不是愿意当兵吗?咱们北境有一个训练新兵蛋子的法子,你若通过了,我就不再当你是探子?怎么样,敢试试吗?”

俨四背手而立,目光炯炯,“说来听听。”

高晴说:“凡我北境选武卒,试炼者需身着全副甲胄,背五十只箭矢的箭囊,肩扛长戈,腰胯利刀,只带三天的干粮,在人际荒芜之地,每半日疾行一百里,如此十天十夜,还能活着或没有逃跑,才能成为北境真正的战士。”